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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管理

学生考勤和请假管理办法

来源:基石中学

  《学生考勤和请假管理办法》 为了建立良好的学习风气和严明的纪律,保障教学活动的正常展开,特制定学生请假管理办法。

  一、迟到、早退与旷课

  1.迟到:未经任课教师同意,在早自习、上课、晚自习及考试开始之后进入教室的计迟到。

  2.早退:未经任课教师同意,在早自习、上课、晚自习及考试结束之前,离开教室的计早退一次。

  3.旷课:请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,经家长同意,班主任签字,学生处盖章方生效。未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并获得班主任批准,在早自习、上课、晚自习开始20分钟之后进入教室的或擅自离开教室超过20分钟的;不参加任何一节早自习、上课、晚自习及考试的;考试迟到不得进入考场的;计旷课一次。

  二、事假

  1.事假指由家长为学生申请的,有合理原因的短期离校。

  2.事假必须事前申请,事后申请无效,一次事假请假不超过半天,由班主任签字同意;一次事假请假超

  过半天,则由年级长签字同意;一次事假请假超过24小时,且必须由教学主任签字同意。

  3.事假请假单必须由家长事先书写,学生转交给班主任,班主任经过电话确认以后生效;如果请假情况

  紧急未能事前提交事假申请单,家长可以先向班主任电话请假,并短信或微信确认请假,事后将请假单补

  交给班主任。

  三、病假

  1.病假指由家长或学生申请的,为诊断、治疗和病后休息的短期离校或离开教室。

  2.病假应事前申请,突发疾病可事后申请,由班主任确认或由学生提供治疗的收据或医生处方证明。

  3.学生请病假,病假请假单必须由家长事先书写,学生转交给班主任经电话确认以后生效。

  4.学生在校期间由于身体不适需要临时请假离校,班主任需及时电话告知学生家长,事后由学生将家长

  书写的病假单及医院治疗收据或医生处方证明,带回学校补交给班主任。

  四、出勤率

  1.所有的早自习、上课、晚自习及考试都被计入出勤率进行统计。

  2.学生在校学习每阶段请事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周,超过一周将被视为自动降级。

  3.在每个学习阶段结束后,出勤率未能达到85%的学生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的学习,由此产生的重读费用

  及可能的其他后果均由学生及家长承担。

  五、违规处分

  1.关于学生出勤管理,严格按照学生处罚条例执行。

  六、学习报告

  学校会每周通过班级的家长微信群将出勤、成绩、作业完成情况等在校表现发给家长,若家长微信改变,请及时通知班主任;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纸质版本,请事先告知班主任,由班主任打印之后请学生转交家长。

  特别说明:

  1.参加本市雅思/托福考试,学生离校准备时间不得超过半天。

  2.参加外省雅思/托福考试,学生离校准备时间不得超过2天。

  3.由于身体不适可临时请假到医院就诊。如诊断确需回家休息,班主任通知家长后,学生方可离校。

  4.参加毕业会考、高考、雅思/托福/ACT或其他考试,时间应限定在实际考试时间和合理途中时间以内。

  5.学校反对校外补课,特殊情况学生家长必须事先征求年级长的意见,并且做到在外补课期间不得与校

  内上课时间冲突,经批准后方可报名;报名后按照教学部要求出具有家长签名的相关缴款收据及听课证的

  复印件。

  6.学生参加学校统一考试(如周考、月考、半期考试和期末考试等)迟到者不得进入考场,或因病、事

  假未能参加考试的,酌情安排补考,补考成绩最高定为及格;放弃补考一律记为零分。

  7.属情况第5、6条者,可不计入旷课与缺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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